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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58條

圖上量距法計算面積所用之邊長,應以實量距離為原則,如依圖上量距,應量至毫米下一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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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