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 第282條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82條

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登記機關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
AI 白話解釋
← 第281條看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全文第28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