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 第72條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72條

高山峻嶺或礁嶼地區,得以基本圖、地形圖或航測照片等繪製地籍圖。
AI 白話解釋
← 第71條看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全文第7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