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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 第8條

對已使用戒具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認已無繼續使用之必要,應即解除。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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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