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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6條

內面承受壓力之圓錐胴體之板之最小厚度,準用第十四條規定。 圓錐胴體裝接於圓筒胴體者,其裝接方法應使裝接部具有安全所必要之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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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