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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條

第一種壓力容器之主要材料,應為鋼鐵材料或非鐵系金屬材料,且各該材料對應最高使用壓力及最高使用溫度所引起之化學性、物理性影響,應具有安全上之化學成分及機械性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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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