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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8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員,得於身故後追頒之,依順序由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或本部指定之人員代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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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外交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一、鞏固我與邦交國家邦誼或拓展與無邦交國家…第3條本獎章除由本部主動頒給外,本部暨所屬機關人員之請頒,應由其服務單位或服務機關主管推薦;非本部…第4條本部於接受推薦後,由審查小組審查,並報請部長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給之。由本部主動頒給者,其審查…第5條本獎章分為特種外交獎章、績優外交獎章及睦誼外交獎章,均用襟綬,除事蹟特著者情形特殊外,初次頒…第6條本獎章之頒給,應附發證書,其格式如附表三;頒給外國人者,得附譯文。第7條我國公務人員獲頒本獎章者,應由本部依規定送請銓敘部審查登記,並知會其服務機關。第9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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