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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認許之證明文件,係指該外國法人依我國法律規定認許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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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