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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 第8條

外僱船員或其服務之船舶發生意外事故或非常事變時,外國雇用人或其代理人應即報告航政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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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