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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口試規則 第10條

採行外語口試,其列為筆試專業科目之一或與其他考試方式分別占總成績之比例或其他相關事宜,於該考試規則中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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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