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大專預備軍官複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2條

大專預備軍官複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大專預備軍官複選,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內政部等有關部門組成「大專 預備軍官複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大專預備軍官複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