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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大眾捷運系統之場、站、路線及設施兩側之禁建、限建,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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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本辦法依大眾捷運法第四十五條之三規定訂定之。第3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特殊軟弱地段:指土壤標準貫入試驗之貫入值小於八之軟弱粘土地層,且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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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