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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因證件污損或遺失重新申請者,應依新領證件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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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條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如下:一、單次入出境證件:每件新臺幣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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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第3條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如下:一、單次入出境證件:每件新臺幣六百…第4條申請入出境日期證明書者,每件收費新臺幣一百元。第6條下列入出境許可證件免收費:一、香港澳門居民每年自九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申請入境參加慶典…第7條依本標準收費時,應掣發收據。但有國庫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之一者,得免…第8條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指定機構或民間團體,受理入出境許可案件時,得依法定匯率…第9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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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