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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來臺設立辦事處從事業務活動許可辦法 第8條

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經許可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其於申請許可時所檢附文件有虛偽不實或偽造情事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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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