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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習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至電臺設置場所檢查電臺機件設備,設置者不得拒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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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