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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5條

學術試驗無線電臺與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依學術試驗無線電臺管理辦法與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設置使用者,從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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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