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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中學設立辦法 第11條

完全中學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其每週教學時數,由各該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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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