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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136條

法院應於死亡宣告、撤銷死亡宣告及變更死亡宣告之裁定生效後,通知該管戶政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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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