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家畜死亡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 第20條

家畜死亡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20條

保險人或直轄市、縣(市)農會擬停止辦理本保險業務,應先訂定業務移轉方案,並敘明具體理由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家畜死亡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