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 第2條
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密閉式貨櫃,指運送動物產品之密閉容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構造堅固,可重複持續使用。 二、於運送途中,門應完全關閉。 三、於運送途中,可有效防止其內存在之動物傳染病病原體向外散播或被外在之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侵入。 四、具容易清潔消毒之特性。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