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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14條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之山坡地,申請建築,除依本辦法規定外並應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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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