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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航空測量攝影與遙感探測攝影作業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之航攝與遙攝作業,係指為供測量、製圖及判讀使用作業所需 ,以航空器攜帶攝影機或感測器對地面獲取影像資料之有關作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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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