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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第42條

爆炸物製造、加工、販賣、輸出或輸入業者及使用單位之簿冊暨各項憑證 ,至少應保存五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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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