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 第14條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總務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處文書收發、分配、繕校、印信典守及其他文書有關事項。 二、關於本處檔案之點收、立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與史料之建立保管及其他檔案有關事項。 三、關於本處經費出納、薪俸發放與現金、票據之保管轉發及其他出納有關事項。 四、關於本處財物購置、分配,技工、工友管理,勞工保險,員工福利,公產、公物保管與本處辦公廳舍、車輛之管理、修繕,各種會場布置及其他庶務有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