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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致送出席費或研究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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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