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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審計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委員會議之決議,陳報主任委員核定後,分送本部有關單位暨各審計處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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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