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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關鍵審計議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委員會議之決議,陳報主任委員核定後,分送本部有關單位及各審計處、室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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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