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 第7條

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第7條

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收容,飼主認領時,動物收容處所得向飼主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每日二百元。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