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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登記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寺廟,指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 寺廟登記分設立登記及變動登記;寺廟設立登記後其登記事項有變動時, 應辦理變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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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