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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許可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本標準規範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之許可收費基準,以確保簽證品質及公正性,並維護建築物安全與公共利益。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1-01-15・共 3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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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申請許可之收費如下: 一、新申請: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二、重新申請及變更許可事項申請: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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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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