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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均採筆試方式行之。 第一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 一、材料力學。 二、工程材料與土壤力學。 三、鋼筋混凝土。 四、平面測量與營建管理。 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 一、土壤力學及土壤動力(含地震工程)。 二、基礎工程與設計。 三、工程地質及工址調查。 四、岩石力學與隧道工程及山坡地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及考試時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均為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題型,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二、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均為申論式試題題型。土壤力學及土壤動力(含地震工程)、工程地質及工址調查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基礎工程與設計、岩石力學與隧道工程及山坡地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考試時間均為四小時。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第一階段考試: (一)材料力學占百分之二十。 (二)工程材料與土壤力學占百分之三十。 (三)鋼筋混凝土占百分之三十。 (四)平面測量與營建管理占百分之二十。 二、第二階段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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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