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 第5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第5條

有醫事檢驗師法、醫事放射師法、護理人員法、物理治療師法、職能治療師法及助產人員法所定不得充任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助產師,或有其他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各該類科考試。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