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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25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參加外語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及格者,免再參加職前訓練: 一、經華語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及格且訓練合格者。 二、經外語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及格且訓練合格者。 三、本規則九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修正施行前,經交通部觀光局測驗及訓練合格之導遊人員。 四、於本規則一百十二年十月十九日修正施行前,經考試院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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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