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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勳章頒授暫行辦法 第4條

受有文職小型勳章人員,參加典禮或晚宴穿著禮服或制服時得佩帶小型勳 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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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