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 第3條

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第3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指單機裝置容量一瓩以上未達十瓩之風力發電系統。 二、示範計畫:指由申請人提出於風況良好土地上設置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用以展示國內優良產品及風力發電應用之計畫。 三、示範機組:指示範計畫內獨立型、併網型之小型風力發電機組且屬定置型者。 四、示範系統:指依本辦法提出申請規劃建置示範機組之發電系統。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