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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48條

宣示裁定,應自審理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為之。但案情繁雜或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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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