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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第6條

少年法院先後受理同一少年之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列事件者,應併案處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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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