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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15條

少年於保護管束及勞動服務處分執行中,遷往他少年法院管轄區域者,原少年法院得檢送有關資料,移轉該少年住居所或所在地之少年法院繼續執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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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