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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及許可辦法 第26條

本標準施行前已核准設立之少年福利機構與本標準規定不符者,主管機關 應輔導其改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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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