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 第2條

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第2條

在院學生得接見親友,但院長認為有妨害感化教育之執行或學生之利益者,得禁止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少年輔育院學生接見規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