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 第23條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23條

第 二 章 津貼申請及領取 › 第 四 節 (刪除)
(刪除)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刪除)」的其他條文

第22條(刪除)第24條(刪除)
← 第22條看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