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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呼吸照護所設置標準 第7條

居家呼吸照護所,得視業務需要配置護理人員、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心理師等醫事人員或其他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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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