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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8條

護理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護理業務與護理人員教學、訓練及護理學之研究發展。 二、其他有關護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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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