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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8條

隔離檢疫期間,隔離檢疫場之駐場人員應每日記錄牛隻之健康狀態,如發現牛隻有疫病徵兆時,應立即通報隔離檢疫場所在地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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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