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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設立登記規則 第16條

對工廠登記事項,認為有損害自己權利之第三人,非經法院判決確定,不 得向主管機關請求變更或註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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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