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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工會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條工會之任務如下: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二、勞資爭議之處理。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工會為法人。第3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工會之目的…第4條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軍…第5條工會之任務如下: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二、勞資爭議之處理。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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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