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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21條

工業區用地之變更規劃,其用水、用電超過變更規劃前之設計規範時,申 請人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明確同意供應之文件,始得提出變更規劃申 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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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