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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27條

工業主管機關受理社區用地申請變更規劃為他種用地,應依第七條規定舉 行說明會,徵詢該工業區內使用人對該用地變更規劃之意見,並於無異議 情形下,始得進行變更規劃審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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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