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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4條

雇主應就下列事項訂定安全作業標準,並使工作者依該標準實施作業: 一、機器人之操作方法及步驟,包括起動方法及開關操作方法等作業之必要事項。 二、實施教導相關作業時,該作業中操作機之速度。 三、工作者二人以上共同作業時之聯絡信號。 四、發生異常狀況時,工作者採取之應變措施。 五、因緊急停止裝置動作致機器人停止運轉後再起動前,確認異常狀況解除及確認安全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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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