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 第33條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第 四 章 溝渠工程
溝渠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 一、工程位置、排水區域、面積及管線長度。 二、工程標準。 三、工程期限。 四、工程概算。 五、工程圖說。 六、工程排水效益。 七、其他。
AI 白話解釋

「溝渠工程」的其他條文

第34條溝渠工程之受益範圍,以該溝渠工程規劃之排水區域為範圍,向區內之土地及其改良物徵收工程受益費。第35條溝渠工程受益範圍內之土地,各依其所有土地之面積與受益範圍總面積之比率計算其應分擔之工程受益費…第36條溝渠幹線工程,其非屬本區域受益者,應免徵工程受益費。前項所稱幹線,依工程規劃功能認定之。第37條依工程規劃其同一排水區域內之溝渠分期施工時,應訂定整體計畫配合工程之實施,分期徵收工程受益費…
← 第32條看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3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